反對23條立法的反對派 你們在怕什麼?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今日(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因應當前疫情形勢,香港開通專題網站,相關活動全程在線上舉行。
根據基本法23條,香港特區政府有責任就國家安全範疇自行立法。2003年,時任特首董建華啟動23條立法諮詢,卻在反對派的百般阻撓下擱置。
香港政府有責任根據基本法23條,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資料圖片)
2002年9月24日,香港政府頒佈《實施基本法第23條諮詢文件》,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的條例啟動諮詢。
根據諮詢文件,有關法例的修訂會把現時分散於香港法例內多項相關的條文抽出集中,並就原來沒有的分裂國家行為與顛覆國家罪提案作出諮詢,重新修訂成一條《國家安全法》。
根據基本法第23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基本法23條明確禁煽動叛亂分裂國家(資料圖片)
原本是一條普遍訂立於各個國家的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卻遭到反對派的阻撓,有人更聲稱條文針對反對派人士。
反對派聲稱,既然香港法例已有部分有關國家安全的條文,23條立法沒有迫切性。此外,反對派危言聳聽,指23條立法製造白色恐佈、有關條例類似古代連坐、損害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等。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香港政研會和新界關注大聯盟組成的「23同盟」,日前召開記者會,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資料圖片)
阻撓23條立法 套路似曾相識
回顧23條從啟動諮詢到撤回,反對派阻遏的方式與去年阻礙《逃犯條例》修訂如出一轍。
去年修例風波中,歷次遊行的發起者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成立時間為2002年,當時該組織成立的目的便是負責針對23條的立法工作。
2003年民陣決定於7月1日香港回歸紀念日,發起遊行反對23條立法。遊行前一個月,一些香港傳媒幾乎每天都在呼籲市民參加遊行,當中以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和《壹週刊》、及商業電台兩個烽煙節目尤甚。《蘋果日報》和《壹週刊》連續多日、多期附送各式遊行海報和貼紙。
在這些傳媒密集的宣傳影響下,7月1日有大批市民走上街頭。同年9月5日,時任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宣佈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承諾先搞好經濟,並會再次充份諮詢市民,達到共識後才再立法,重申沒有立法時間表。
時任特首董建華於2004年重申,暫不重推23條立法
由反對23條成立的反對黨
當時為了反對23條立法,時任反對派議員李柱銘、涂謹申等人更頻頻前往英國,與前港督彭定康、英國國會議員見面,抹黑基本法23條。
而另一些反對派人士成立「基本法23條關注組」,印製七本顏色不同的小冊子解釋《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七宗罪」,並落區派發,被關注組成員之一、現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形容為「功不可沒」。
23條立法撤回後,23條關注組改為45條關注組,新增不少成員。2004年立法會選舉中,有幾位關注組成員當選議員,並由這些成員於2006年成立公民黨。目前公民黨是反對派陣營中第二大政黨。
「23同盟」在全香港18區擺設街站,收集市民簽名支持基本法23條立法(資料圖片)
抹黑23條 恐嚇市民
23條自2003年被迫撤回後,香港社會不時有支持人士重提立法。
2012年11月22日,時任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報章撰文,指基本法23條規定了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香港需要在適當時候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防止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有團體在終審法院前集會遊行,促請特區政府盡快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資料圖片)
此篇文章卻被時任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解讀為中央政府訂下具體工作指標給特區政府,聲稱港人認為該條例將限制香港的新聞、遊行集會和言論的自由等核心價值,踐踏「一國兩制」。
時任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則指張曉明的言論令人「反感」,稱中央政府有意落實基本法23條﹐來鉗制香港人的思想。
反對派更提出「不普選就不立法」的立場。
早在2002年,反對派元老、香港民主黨創黨成員李柱銘已提出要「先普選、再立法」的講法。2019年3月,對於有消息指中央將為《基本法》23條立法,反對派議員、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就表示,在未有雙普選前,會全力反對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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